各学院:
根据5月份各学院报送的实验室规划情况,大部分学院未按要求进行报送,特别是实验分室的设置过多,不利于管理和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请各学院结合调整规划前的实验室设置(参考实验室管理系统及资产管理平台中的实验室设置)和本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重新规划设置学院实验中心和实验分室,科研类实验室不设置实验分室,如有实验中心或实验分室撤销请在备注栏列明原实验室资产的调拨去向。请各学院在8月31日前通过以下实验室调整规划对照表筛选本单位实验室后重新填报。
联系人:杨战胜13873109468(66163)。
邮 箱:466922223@qq.com
实验教学与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6日